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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海洋生态监测与修复技术重点实验室2024年“揭榜挂帅”项目指南

2024-03-19 07:57:32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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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自然资源部海洋生态监测与修复技术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发布2024年度“揭榜挂帅”项目指南,在特定海域开展资源生态本底调查和保护利用关键技术研究。

        自然资源部海洋生态监测与修复技术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发布2024年度“揭榜挂帅”项目指南,在特定海域开展资源生态本底调查和保护利用关键技术研究,研究周期为1.5年。
(一)组织方式
        项目按照“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实施,由重点实验室针对本次科研攻关任务,向社会发榜公开征集揭榜方,并对揭榜项目组织评审,择优予以立项,由局属重点实验室理事单位以现有基础数据、模型、超算、实验及调查设备等为揭榜单位提供必要的观测调查科研条件,揭榜单位自筹配套研究经费。
(二)申报要求
         本“揭榜挂帅”项目根据《自然资源部海洋生态监测与修复技术重点实验室“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实施。面向全国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社会力量,对揭榜方不设行业门槛限制,揭榜单位应为国内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联合体揭榜的,需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分工和经费出资比例。鼓励揭榜单位联合重点实验室理事单位共同开展项目研究。
        揭榜单位须遵循下列条件:
1.所有揭榜单位和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需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揭榜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申请材料。
2.所有揭榜单位和参与人应遵守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及在中国适用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公约,所申报项目的知识产权明晰无争议,归属或技术来源正当合法,不存在知识产权失信违法行为。
3.项目形成的研究成果由重点实验室和项目揭榜单位共享。
4.项目自筹经费应与工作计划相匹配,及时足额到位。根据项目研究内容,建议自筹经费额度3500~4500万元。
5.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相关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6.揭榜后应严格按项目任务书开展工作,擅自降低研究目标、改变研究计划等导致项目验收不合格的,5年内不得申请重点实验室项目。
(三)揭榜方式
1.本次“揭榜挂帅”项目由重点实验室组织开展受理、评审、立项、验收等项目管理事项,采取会议评审方式对揭榜项目进行择优遴选。评审组拟由7名专家构成,重点实验室代表1名、技术专家5名、财务专家1名,评审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揭榜单位可与重点实验室联系获取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等信息,揭榜单位应与重点实验室签订保密协议。
3.申报书提交截止时间为发榜之日起15个工作日。
4.需填写《自然资源部海洋生态监测与修复技术重点实验室“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附录1),电子版填写完成,打印并加盖公章后,于截止日期前寄送至重点实验室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emrt@ecs.mnr.gov.cn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四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珺,联系电话:021-60901515-880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桥路1515号。
 
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
c1d104f4db7a7e80d0fcf3bef183df02.docx (640.7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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